自有業務包括存放同業、拆放同業、貸款、租賃、投資等業務。投資業務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、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,其中金融企業股權投資是指對銀行、保險、證券、基金公司、期貨、財務公司等金融企業的股權投資;金融產品投資是指債券及其回購、基金(包括債券型、股票型、貨幣型、混合型)、股票、金融衍生品等。